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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警队虐囚的暴行不容否认
2005年5月3日  作者:陈志光  人民公正党 - 中文 -  浏览选项:    本文已被浏览 11 次
陈志光

首相兼国内安全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巴达威矢口否认大马有发生虐囚的事件。他在2004年5月18日主持本部与国内事务部常月集会后声称,“废除内安法令扣留者指责大马警队进行虐待囚犯的事,这是项严重的指责,绝非我们所为。如果内安法令扣留者家属有证据,应提呈给他,不应作出没有根据的指责。根本没有这种事!”

善哉,善哉!难道伯拉上台后便向我国警队晓以大义,一夜间使之大澈大悟,全部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非耶,非耶,祗因伯拉最近主持回教国外长会议时,曾严词谴责美军在伊拉克虐囚的暴行,获得阵阵掌声使之飘然至今。他忘了虐囚仍是当政者的通病,只是妓女莫笑娼吧了。如今竟被自家人挖苦,岂不暴跳如雷?

虐囚是万千年来人类社会的耻辱,有压迫和剥削阶级社会存在,就有虐囚的事故,无须争辩,祗是残暴程度的轻重,掩饰或灭证的本领到不到家之别。

远的不谈,日治时期,灌水、十指穿针、老虎凳、倒吊等酷刑,日本宪兵部不知残害了多少跌蹄下的志士。抗英解放战争年代,险恶的英军情报部及其走狗,改用了心理战术兼酷刑来迫供,断送了许多热血儿女的青春。

独立后的大马政府和警方政治部,除沿用臭名昭彰的《紧急法令》继续镇压异议分子外,同时与时并进,增加及修改许多法令和条文,将国家置于重重恶法统治中。这种形同将人权与民主囚禁起来,难道不是对人民在精神上和行动上的虐待吗?再说,将政治异议分子关押后,对他们进行车轮式的侦讯,长时间的疲劳审问,再加上尊严上的耻辱,肉体上的折磨,受害者无语问苍天。如果要证据的话,请问政府敢不敢将有关内政部的文件解密、爆光?接受国际有关组织去审评?

近些年来,为了发展国民经济而需提高国家形象,政府在处理人权方面确实有所改善,条件是一切权力必须不受挑战并在掌控中。允许非政府组织在人权课题上的发言,设立人权委员会聆听政治扣留者及其家属的投诉,批准人权委员会到扣留所、监狱和集中营等污点重地视察,这是值得鼓励的。

稍早前,大马人权委员会将60名仍然关押在甘文丁扣留营的宗教异议分子的不光彩投诉,包括曾被迫脱光衣物,被殴打及被迫展示猥琐动作动,以备忘录形式呈交给政府和警方,至今尚无任何回应。 
不料,如今首相竟作出这般惊人的否认,实是匪夷所思。如果连大马人权委员会都不获信任,不如干脆撕下这块民主画皮吧!

21-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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